受雇“跑腿”须谨慎 帮助侵权亦担责
近日,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商标侵权案件,侵权者张某被处以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与以往常见的商标侵权案不同的是,此案的侵权主体不是经营者,而是一名自然人,他因受雇运输、装卸侵权饮品,为他人销售侵权饮品提供了便利条件,而受到行政处罚。这也是阜南县查处的首起依据商标法“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规定进行处罚的案件。
下好保护“一盘棋”!多地印发2024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近期,全国多地知识产权局陆续印发2024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任务。各地方案对标对表《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将其细化为具体工作措施和推进计划,在辖区内推进落实落细落地,体现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鲜明地区特色。
仿冒之路行不通!“仿冒周杰伦”代言“仿冒冰红茶”引热议
近日,一名消费者在社交平台上称,其购买到一款冰红茶饮料,一喝寡然无味,一看产品包装设计与某知名品牌冰红茶极其相似,而且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包装上标注的品牌形象代言人竟是周杰伦的模仿者“周口杰伦”。如此明显的照搬抄袭,引得网友一片调侃,“仿冒周杰伦”代言“仿冒冰红茶”。
提升审判质效 护航创新发展
2023年,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39万件,审结3.36万件,分别同比增长41.7%和37.1%;基层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76万件,占全省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7.9%,中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657件,占11.6%,全省“多层立体式”审判格局已经形成……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山东法院2023年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情况,受到广泛关注。
关于“为生产经营目的”的理解与认定,法官以案来说法!
“为生产经营目的”是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适用的必要条件,也是认定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关键问题。在焦某诉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下称饲料研究所)、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下称大兴区农业局)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对于“为生产经营目的”的理解,不能仅仅根据实施主体的性质去认定,而应着眼于具体的被诉侵权行为,综合考虑该行为是否属于参与市场活动、是否影响专利权人市场利益等因素进行认定。
奏响知识产权保护“最强音”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这一年,我国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的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知识产权局系统、市场监管系统、版权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公安机关以及海关系统等发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与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进展,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浅析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流程
2023年底发布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下称指南),均同步修改了关于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内容。笔者将根据上述生效的规定和海牙协定网站公布的《Hague Guide for User》(海牙用户手册)进行初步探讨,以期为拟通过海牙协定申请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企业提供参考。
1071件专利转化金额超21.79亿元!中南大学点“知”成金的奥秘是……
建立“现金+股权”的混合转化模式、构建“四位一体”工作体系、组建“银龄计划”专家咨询团队、校地联合成立“飞地孵化器”……中南大学不断创新专利转化举措,积极与企业、市场对接,在“愿意转、转得顺”上下功夫,推动“科研之花”结出“产业硕果”,探索出了专利转化运用的“中南模式”。自2020年以来,中南大学1071件专利实现转化,合同金额超21.79亿元;依托专利成果在湖南合作成立企业上千家,其中8家企业成功上市。
上千件专利加持,小米汽车“智造”奥秘何在?
何时能出现小米汽车?这个问了多年的问题,现今渐渐有了明确的答案。3月28日晚,三年之约,小米汽车正式上市,随着小米公司创始人雷军将他手中的遥控器轻轻按下,舞台上的灯光瞬间熄灭,只留下一个巨大的屏幕,上面显示着小米汽车的全貌。
商标小课堂上课啦!商品外包装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吗?
《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就商品外包装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作出明确限定:商品的外包装,一般消费者不会将其作为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商标标志看待,不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同时明确,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特征,具体而言,是指商标能够使得消费者识别、记忆,进而发挥指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功能与作用。